为了规范设备使用规程,提高设备利用率,特制订本操作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使用实验中心设备的人员。由实验中心全体技术管理人员监督执行。
本规范中的设备包括实验室的一切在用设备。
一、计算机使用操作规范
1.严格遵守供电系统的上电与关电顺序:首先是外部交流电源上电,其次是稳压系统上电,等稳压系统电压稳定后,计算机才能上电。电源的关机顺序则相反。
2.严格遵守计算机的加电顺序:先加电外部设备(如显示器、打印机,后加电主机。在停止运行时,关电顺序相反。
3.杜绝在带电情况下插、拔任何与主机、外部设备相连接的部件、接插头和板卡等。对主机内部的连接操作,必须在除去电源连接线以后进行,以避免静电或感应电压的影响。
4.在电脑工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搬动、移动或震动机器系统,以免损坏机器。
5.如果电脑死机,一般应采用系统热启动方式和系统复位方式,不要随意使用电源开关,关闭电源一分钟之后才能再开启电源。频繁的电压变化和电流冲击会影响主机板电路的工作和电源电路本身得性能,造成故障隐患。
6.不得随意删除计算机上的系统文件、驱动程序、应用软件等;不得随意在计算机上安装与教学无关的内容。严禁擅自设置各种密码,影响他人使用。
7.使用完毕,应按规程退出,关闭外设和主机电源,把键盘、鼠标、桌椅摆放整齐。
二、投影仪使用操作规范
1.使用投影仪前,应先检查电源接触是否完好。信号线是否连接好。
2.开启投影仪。按下遥控器上的ON/OFF按扭。此时,投影仪即会漫漫打开。亮度逐渐增强。
3.严禁把投影仪遥控器跌落到地面。以免损坏。
4.使用投影仪过程中,禁止短时间内进行多次开和关。以免损坏灯泡。
5.使用完投影仪,应及时关闭。否则,会空耗投影灯泡,减短投影仪的使用寿命。
6.任何人为造成的投影仪损坏,要承担经济和行政处罚。
三、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光盘刻录机等的使用操作规范。
1.使用这些公共设备,要严格遵守使用操作要求。
2.严禁在使用过程中拔插插头。以免损坏设备。
3.严禁带电挪动或拆卸部件。
4.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