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春季防火安全工作,按照《长春市2007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学校2007年防火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将春季防火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步骤
今年春季防火工作从3月20日至6月1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20日至3月31日为动员部署阶段;
第二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为宣传教育阶段,4月9日为全校防火宣传日;
第三阶段:4月11日至5月31日为自查、检查、整改阶段;
第四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为验收、总结、评比阶段。
二、组织形式
今年春季防火工作以校区为单位,由校区保卫办组织实施,校区各单位具体抓好落实。
三、具体要求
(一)各校区保卫办要参照学校2007年防火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校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校区春季防火工作方案;
(二)各单位要按照春防通知精神和校区春季防火工作部署,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抓好落实;
(三)各单位要以自查自改消除火灾隐患为重点,确保本单位防火安全;
(四)学生宿舍、外国留学生公寓管理部门,要结合春防工作对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私拉乱接电源的行为进行重点治理。
保 卫 处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